寒风瑟瑟的陌生街头,几个橙衣清洁工正在打扫着路面的卫生。
不远处校门口,有卖三角粑的小推车,飘来甜腻腻的香味。
陆嫣嗅着空气中飘来的糯香,情不自禁咽了口唾沫,感觉肚子里像是养了只小猫咪,一饿就挠她,没个消停。
她捂了捂肚子,走到三角粑推车前,可怜兮兮地对小贩说:“我要一个,谢谢。”
“好嘞!五毛钱。”
小贩给她装了一个热气腾腾的三角粑。
陆嫣踟蹰片刻,从包里摸出她仅有的那张百元红钞递给小贩。
小贩拿着红钞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,不解地问:“这是什么钱啊?没见过啊,是假的吧。”
“不是假的。”陆嫣连忙解释:“就……你把这张钞票保存二十年,哦不,最多十年,这张钱就能用出去了。”
小贩像看神经病一样看着她,见她皮肤白皙莹润,模样生得清润可人,一看就是有钱人家温厚水土养出来的娇小姐,不像是骗子。
小贩终究还没有收她的钱。
“离家出走可不是好事,快回去找你爸妈吧,他们得多着急啊。”
“唔,谢谢!”
陆嫣拿着热乎的三角粑,站在墙边大口地吃了起来。
这是她重生后的第三天,没有小说里写的那样酷炫吊炸天,她现在饿得饥肠辘辘,活下去都成了问题。
那场意外车祸让陆嫣重生了,回到了15岁,本来以为可以重新开始奋斗,好好学习,摆脱富二代娇气包的人设,学点真本事,不至于在她爸被仇家算计破产后,什么忙都帮不上。
万万没想到,她不是回到自己的15岁,而是回到了她爸的15岁!
北城还是那个熟悉的北城,街道也还是曾经的街道,只不过,这里没有任何一个人认识陆嫣,因为……
她还没有出生。
陆嫣作为一个还没有出生的“三无”人员,在2000年初的街头,游荡了三天,真真实实地感受了一把什么是讨口为生。
她爸当年破产,她一夜之间从富二代变成穷光蛋的时候,都没这么落魄过。
如果再找不到年轻时的老爸陆臻,她可能就真的要饿死街头了。
陆嫣一路打听,来到了老爸陆臻当年就读的中学,北城三中。
北城三中是北城历史最悠久的中学,即便是陆嫣出生以后,北城三中都还在招生办学,后来还被评为了国重中学。
陆嫣也是念的北城三中,她经常听老爸提起过,这里有他不堪回首的轻狂往事。
陆嫣为这句话呕吐了好久。
现在,她站在北城三中校门口,看着那极有年代感的绿漆正大门,忽然有点兴奋。
这里面,藏着老爸多少“不堪回首”的轻狂往事?
……
陆嫣在学校门口蹲了三天,连老爸人影都没见到。
“同学,请问你认识陆臻吗?”
“陆少啊,他不常来学校。”
“那到哪里可以找到他?”
“可能在娱乐街盘人,劝你不要去,哪里太乱了。”
“……”
陆嫣还是决定在校门口等陆臻,她现在身份敏感,实在不宜乱跑。
校门口一连等了三天,陆嫣都没有等到陆臻,听说这位陆大少爷并不是每天都来学校,逃学翘课对于他来说,是家常便饭。
陆嫣想到过去那个严厉高冷的总裁父亲大人,感觉和他们口中操天日地的“陆少”根本不是同一个人。
陆嫣蹲在街头,百无聊赖地等老爸,丝毫没有察觉到,周围有女孩也正盯着她。
她生得貌美,尤其是那一握小蛮腰,盈盈纤细。上一世她初入大学校园便被誉为“校花女神”,迷倒了无数宅男。
即便现在的陆嫣只有十五岁,惊艳的美貌也足以让周围女孩心生嫉妒,从而渗透出本能的敌意——
“听说她每天都来三中校门外呢。”
“逢人就问陆臻。”
“啧,真够不要脸的,都找到学校外面来了。”
……
陆嫣知道老爸那个年代的男孩女孩单纯保守,划三八线,眼神对上都要脸红心跳好一阵。
她这样明目张胆在学校外面蹲陆臻的行为,在女孩们看来,是非常大胆出格的,又加之陆臻在学校里实在是……太受欢迎了!
因此,陆嫣这种蹲人的举动,实在引人注目。
但是她能怎么办,她一还没出生的“三无人员”,要恰饭啊!
除了老爸,她不知道该求助谁了,警察局肯定不能去,否则她不是被送进福利院就是被送进精神病院。
女孩们窃窃私语的声音没完没了,偏偏还让她听到了——
“真是执着,天天在这儿等,殊不知,陆臻早有女朋友了,人家女朋友还是校花呢。”
陆嫣的耳朵立刻竖了起来,仔细听她们讲八卦。
陆臻这么早就有女朋友了,难道是她妈妈吗!
“咦,听说舒梦绯已经和陆臻分手了。”
“为什么啊,他们俩感情不是很好吗?舒梦绯那么漂亮,和陆臻多登对啊!”
“听说,只是听说啊,舒梦绯最近……和那个人走得很近。”
“那个人?”
“沈括。”
“……”
女孩们同时安静了半分钟之久。
“舒梦绯疯了吗,居然接触那个人。”
“那么阴郁的男生,想想都让人毛骨悚然。”
“关键沈括还穷,养得起舒梦绯么。”
……
听到沈括这个名字,陆嫣本能地哆嗦了一下,后背都冒了冷汗。
沈括,多年后北城权势熏天的豪门新贵,蛰伏数年,精心谋划,硬是将陆臻原本蒸蒸日上的公司推向破产的边缘,将他踩在脚下。
陆嫣怕死他了!
没想到,沈括和陆臻,这两个死对头,竟然会是高中同学!
听那几个女生八卦的意思,陆臻的校花女朋友好像还半道反水……喜欢上沈括了?
“嘘,别说了,陆臻出来了!”
陆嫣恍然抬头,看到陆臻骑着摩托车,跟几个打扮落拓不羁的少年们出了校门。
他穿着白衬衫,衬衣的领口微微敞开,袖口卷到手肘处,露出了好看的小麦色皮肤。
陆臻五官精致俊逸自不必说,最勾人的却是他那双灼灼桃花眼,微微上挑,多情又放荡。
陆嫣一双动人美眸,和他爸是如出一辙。
以前就有家人开玩笑说,生了这双眼睛,父女俩可都是红颜祸水呢。
不过陆嫣远远望着陆臻,感觉年轻时候的老爸比她可“祸水”多了啊!
陆臻是北城一中公认的校草,自带富家公子光环,既又会打扮又会放电,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,走在2000年初的街头,回头率百分百。
陆嫣不知道自家那个严肃稳重的老爸,年少时,竟然这副逼样!
眼瞅陆臻的摩托车,就要从她身边一晃而过,陆嫣连忙扑过去,挡住了陆臻的去路。
陆臻猛地按下急刹,车轮胎在距离陆嫣半米的位置,停了下来。
“我1操,你活腻了!”
看到亲爱的老爸,想到三天来受的委屈和苦楚,陆嫣眼眶顷刻间红了。
“爸爸”两个字含在喉咙里,伴着哭腔,呼之欲出。
“你碰瓷你还哭,你哭个屁啊!真撞上了就该老子哭了好吗!让开!”
陆嫣没有让,死死地把住了他的车龙头。
“不走是吧。”陆臻伸手掏出钱包,开始数一沓沓钞票:“老子赶时间,说吧,要多少医药费才肯滚。”
陆臻说话相当叼相当不客气,很有浪荡不羁败家子的范儿。
陆臻身边的好友梁庭拍拍他的肩膀,让他别这么暴躁:“人家小姑娘被你吓到了,你温柔点,不是钱的事儿。”
他说完,递给陆嫣一条暗黑色的手绢:“同学,擦擦脸。”
“谢谢梁庭叔叔,不用了。”
梁庭:……
叔叔?
陆嫣非常熟练地接过了老爸递过来两张票子,同时握住他的手,一顿暴哭:“爸,嫣嫣好饿啊,两天没吃饭了,呜,您老人家看着再多给点。”
陆臻:……
我他妈?
两个人对峙半晌,陆臻迫于无奈,钞票一连给了四五张,陆嫣收下钱之后,哭唧唧对他说:“不是钱的事儿,我真的有重要的事情要跟你讲。”
陆臻嘴角抽了抽,你讹我这么多钱,然后才说不是钱的事儿?
陆嫣提议:“咱们找个饭馆坐下来,慢慢讲,行不?”
“讹了钱,还想蹭饭啊,脸皮也太厚了吧!”
陆嫣求助一般望向老爸的至交好友梁庭:“梁庭叔叔,你帮我说说话!”
梁庭“叔叔”懵逼地挠挠头,对陆臻说:“那啥,陆哥,看她挺着急的,要不咱们就听听她要讲什么?”
陆臻掰正了车龙头,极不耐烦道:“要是每个追老子的女人,都要给钱又请客,老子早就破产了!”
陆嫣心说,你迟早要破产,但是如果你耐心听我讲,也许未来还有机会翻盘。
这话她没敢讲出来。
她可怜唧唧地望着陆臻:“爸……”
梁庭打量着陆嫣的模样,不过十四五岁,鹅蛋脸柔润乖巧,淡淡的一字眉顺着眉弓舒展着,细密的睫毛宛如小刷子一般,微微缀着水珠子,看着惹人怜爱。
还真别说,她这眼里眉间的味道,和陆臻还真是神似了。
梁庭看看陆嫣,又望望陆臻。
陆臻烦躁地说:“你看什么!”
梁庭怔怔地说:“陆臻,她跟你,长得好像啊!”
陆臻终于正眼打量陆嫣,陆嫣仰着脖子,又把鬓间的头发挽到耳后,让她爸看清楚点,这绝对是如假包换的亲女儿啊!
她露出了白皙如雪的鹅蛋脸,乖巧的耳垂因为着急而有些泛红。
陆臻是急性子,着急上火的时候,耳垂也总是挂着红。
所以这父女俩,四颗红耳垂,跟樱桃似的挂着,还真是如出一辙,更遑论那神似的五官。
陆臻脸色稍稍有点变化了,他想到了两年前被人贩拐卖的小妹,算起来,年龄和这女孩一样大,模样也像……
就在这时,他腰间的诺基亚滴滴滴响了起来,他拿起来看了看,眼神微沉:“妈的,沈括已经到桌球室了!”
几个男孩说着便要骑车离开。
陆嫣无助地望着陆臻,踟蹰道:“爸,那我……”
陆臻很有大哥风范地对她道:“先上车,我们要去干架了,干完再处理你的事。”
就这样,在无数女生羡慕与嫉妒交杂的眼神围观下,陆嫣坐上了陆臻的后车座。
牛逼轰轰的哈姆雷特摩托车,非常拉风的美国潮牌。
全校目前也只有富二代陆臻,拥有这样一辆价格不菲的摩托车,多少女生梦寐以求都想坐上这辆车,在校园里兜兜风啊。
连陆臻的女朋友舒梦绯都没有坐过他的摩托车,倒没有别的原因,舒梦绯性格清高骄傲,不愿意被人指指点点,说她傍大款。
所以陆嫣误打误撞,成了第一个坐上陆臻车后座的幸运儿。
女孩们嫉妒得嘴唇都咬紧了。
陆臻载她离开,纯粹是因为觉得她像当年走丢的小妹,准备等事情做完了,把她带回家,让老爸认认。
陆嫣迎着夕阳和微风,心情变得非常美丽,欣赏着沿途街道的风景了。
这些曾经只在年代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场景,现在真真实实地出现在她的视野里,这感觉真奇妙啊。
陆嫣自然而然抱着陆臻劲瘦的腰,将脸蛋贴了上去。
在陆嫣的成长岁月里,老爸从来没有骑车载过她,因为家里有轿车,陆嫣的出行几乎都是豪车接送。
且老爸工作一直很忙,几乎没有时间陪她。只有她在学校闯祸以后,陆臻会匆匆赶到学校,大发雷霆把她骂一顿,有时候还揍她。
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便意外逝世了,是陆臻这暴躁老爸把她一把屎一把尿拉扯长大,小时候她可没少挨揍。
不过陆臻人到中年,性格终于沉稳了下来,开始有了几分当老爸的样子。
只可惜,爸爸终于学会当爸爸的时候,女儿却已经长大了。
能见到少年时的父亲,陆嫣其实挺开心的。
“陆臻,你女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啊?”
“你问这个干嘛!”
“不干嘛,就想知道我妈是什么样的人,毕竟我还没出生,我妈就死了。”
边上的梁庭没忍住,笑喷了:“哈哈哈,你还没出生你妈就死了!哈哈哈哈!”
陆臻没有笑,他神情更加复杂了。
他家里那个走丢的小妹,是个智障儿。
说不定这女孩,还真的是他当年被人贩拐走的智障妹妹。
他漫不经心回答:“我女朋友天下第一清纯。”
“哇。”
老妈是老爸心里长年的隐痛,她离世之后,老爸消沉了好多年,对于母亲,他从不向陆嫣提及只言片语,那是他放在心底的珍贵。
陆嫣真是太好奇,妈妈是什么样的人,能让陆臻刻骨铭心念念不忘这么多年。
等等,好像有哪里不对,她妈妈名字是两个字,天下第一清纯的那个女朋友舒梦绯,不是她妈妈呀!
陆臻看着手表时间,加快了速度,朝着桌球室飞驰而去。
二十分钟后,一群不良少年气势汹汹地出现在了娱乐街的桌球室前。
这条娱乐街也是很有年代传承感,在陆嫣的时代,街上早已经没有了歌舞厅和桌球室,取而代之的是各式各样风格独特的酒吧,陆嫣经常和几个狐朋狗友们在酒吧街玩。
没想到年轻的老爸,居然在这条娱乐街上扛过把子。
真是不同的年代,同样的火辣辣的青春啊!
那会儿的桌球室比不得现在正规,室内乌烟瘴气,吵架的抽烟的调情的,什么人都有,多是街头的年轻人,或者不学好的青年学生,放学了要过来戳上几杆子,学学社会人的做派。
陆臻带着陆嫣穿过一条狭长的地下通道,周围小混混的眼睛总落在她的身上,滴溜溜地转。
她模样生得乖巧,在那个普遍女孩都不怎么会护肤的年代,她鹤立鸡群,皮肤白嫩得都快捏出水来了,想要不惹眼,很难。
陆嫣紧紧地跟在陆臻身后,害怕地攥住了他的衣角。
陆臻当然也不想这个疑似自己智障妹妹的女孩走丢,所以揽住了她单薄的肩膀,带着她穿过鱼龙混杂的人群,来到桌球室。
桌球室里摆放着十多台球桌,人很多。桌上有白色的顶灯光落下来,周围的光线偏幽暗。
穿开衫衬衣的少年沈括站在台球桌边,缓慢而从容地将桌球圈在三角框里。
他的手指颀长,手背皮肤白皙,淡青色的血管脉络一直延伸到小臂。
沈括低着头整理桌球,丝毫不在意为什么周围突然安静下来。
他额前几缕刘海随意地垂着,深咖色的眸子掩在眉弓阴影中,显得越发深邃。
在顶灯高亮的白光灯下,他英俊的五官分外鲜明。
少年时的沈括,即便站在那里什么都不做,气场依旧强势逼人,更遑论多年以后,他那万丈锋芒而泯于无形的成熟魅力。
他是北城商界的传奇,从一无所有到泼天富贵,他只用了十年。
……
陆臻看到沈括,气不打一处来,抄起身边的凳子,气势汹汹朝他走过去,扬手便砸。
沈括单手控住他手里的椅子,陆臻扯了几下,居然收不回来了。
沈括长年劳动,手臂肌肉力量并非陆臻这种富家哥儿能比的。
“沈括,你他妈松手!”
沈括抬起狭长的眸子,冷冷睨了他一眼:“椅子摔坏了,要赔。”
他的嗓音低醇,声音平淡如水,波澜不惊。
陆臻又摸出了他的皮夹钱包,扯出几张票子拍球桌上,豪气冲天说:“今天老子要跟你好好练练,砸坏的桌椅板凳,都算我陆臻头上!”
沈括垂眸,轻飘飘睨了那几张票子,眸底泛起冷色。
世界就是如此不公平,有人食不果腹,就有人挥霍无度……
他的手攥紧了拳头,指骨间泛了白。
就在这时,一只纤细白皙的小爪子伸了过来,“嗖”的一下,将桌上那几张票子摸走了。
陆臻和沈括同时回头,看到陆嫣那小丫头将钱仔仔细细地叠好,揣进了自己的裤子包里。
见所有人都盯着她,她眨巴眨巴细密的眼睫毛,只好又讪讪地将钱还了回去。
“梁庭,把这丫头弄走。”陆臻冲身边哥们喊了声。
梁庭连忙走过来,将陆嫣拽走,叮嘱道:“你站远点,别误伤了。”
陆嫣扯着陆臻的衣角说:“爸,别打架啊,你打不过他的。”
陆臻:……
陆嫣当然知道,自己老爸不会是沈括的对手,做生意他做不过沈括,耍心机搞阴谋也不是沈括的对手,就连打架,他都干不过常练搏击的沈括。
基本上,她老爸的一生,就是被沈括同学全面碾压的悲催人生。
陆臻望向沈括:“沈括,过去的恩怨就不说了,你他妈能不能当个男人,勾引老子女朋友算什么。”
“我不知道你女朋友是谁。”
“舒梦绯!”
沈括面无表情道:“不认识。”
“学校里传得有鼻子有眼,你还不承认!”
“说完了?”沈括眸子平静无澜:“我要上班了。”
陆臻眼角肌肉颤了颤,手攥成了拳头,看起来真是怒火中烧,气得不行了。
“你能耐啊,还上班,当老子说话放屁是吧。”
陆臻说完夺过了他手里的三角架,扔在一边。
沈括脸色很冷,额间暴起青筋,但他一言未发,紧抿着唇,恨恨地望着陆臻:“捡起来。”
“老子偏不。”
陆臻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脸:“还真别不服气,跟老子斗,你还欠十年火候。”
十年火候,这句话倒真是一语成谶。
沈括用了十年时间追上了陆臻,又用了十年,将他踩在脚下。
难道……当年沈括对陆氏集团的疯狂报复,就是因为年轻时,陆臻老爸对他的羞辱吗!
虽然陆嫣知道一家人应该同仇敌慨,但是她还是受不了自家老爸这样欺负人,甩开了梁庭的牵制,正要上前阻止陆臻,这时候,不知谁吼了一声:“条子来了!”
“跑啊!”
桌球室的人四散奔逃,一片混乱,门外的确传来了警察叔叔的声音:“站住!”
“不准跑!”
“陆臻你个兔崽子,又是你!”
……
陆嫣和陆臻失散了,被人流挟裹着,踉踉跄跄朝着出口奔去。
她也怕被警察叔叔抓走啊,这些男孩被抓了顶多关一晚上,她要是被抓了,拿不出身份证明,天知道她会被送到哪儿去。
周围男人身上汗臭狐臭扑鼻而来,熏得她眼冒金星,脚下踩空,跟着便摔倒在地。
陆嫣的左手被人踩了一脚,她惊叫:“啊!别踩我!”
这些男人跑起来哪里还听得见她的呼叫,眼看着混乱的人群接踵而至,这时,一个高大的身影忽然挡在她的眼前,将她的脑袋按在胸口边,替她挡住踩踏的人群。
陆嫣战战兢兢抬头,看到沈括那脉络分明的脖颈。
从下往上看,少年的五官显得极立体,轮廓硬质,下颌缀着淡青色的胡茬。
沈括双手撑在她的身体两侧,格子色的开衫衬衣垂耷在她的手边,被她紧紧攥住。
她贴着他的胸膛,甚至能听见他沉稳有力的心跳声,鼻息间,嗅到他身体有淡淡的烟草味,还混杂着一丝中药的苦味。
趁着这一波人流过去,沈括站起身,牵起陆嫣的手腕,拉着她朝后门跑去。
陆嫣纤细的手腕被他有力的大掌攥住,鬼使神差地跟着他一起跑,完全把她老爸给忘记了。
沈括拉着她跑到后院,用钥匙打开了紧锁的铁门,出门之后,是一条狭窄潮湿的筒子楼小巷。
沈括带着她在小巷里七拐八转,跑了十多分钟钟,喧嚣的人声终于渐渐远去了。
天色渐晚,黑夜如潮水般蔓延。
沈括停下来,松开了她的手腕。
女孩手腕纤细若竹,与她单薄纤瘦的身子倒是相得益彰,漆黑的发垂在肩头,尾端若有若无地扫着她漂亮的锁骨。
她看他的时候,眸子里带着畏惧之意。
沈括的心思深沉而敏锐,自然察觉到了女孩对他的防备。
任何女孩见了他,第一反应就是害怕。
他这样的家伙,生来不讨喜。
陆嫣害怕沈括,有理有据,当初沈括搞她爸爸公司的时候,手段何其强势霸道,几乎把陆臻的尊严都踩在了脚底下。
能不怕他么。
沈括把玩着打火机,单手挡着风,偏头点燃一根烟,动作透着几分嚣张恣肆的味道。
他没正眼看她,随口问:“陆臻女朋友?”
“不、不是,我是他女……妹妹。”
“妹妹。”沈括轻喃了声,漫不经心地转身离开了。
“沈叔,不是,沈同学,请等一下!”
陆嫣走上前,从包里掏出陆臻刚刚给她的几张票子,数了数,给了他三张,自己留了两张。
不过纠结了几秒,又把剩下那两张也全都给他了,其中甚至还包括那张没发行的红票子。
“我哥砸了你的场子,这些钱当我给你赔礼,他真不该那样做,我代他向你道歉。”
沈括稍许有些意想不到,陆臻竟还有这么讲道理的妹妹。
她眸子澄澈,眉宇坦荡而磊落,一看就是活得很真实的那种女孩。
而沈括却早已经丢失掉了这份真实的品格,他习惯见人说人话,见鬼说鬼话。
这个世界上,并不是谁都有资格真实地活着。
至少,他没资格。
沈括对她生出几分舒适感。
“我以前不知道您为什么多番针对他,现在我知道了,一切都是他不对,太欺负人了,您大人大量……千万别记仇。”
陆嫣把钱一股脑塞进沈括的口袋包里,请求他的原谅。
沈括将这些钱拿到眼前看了看,眼神间忽而划过一丝讽刺。
这次陆臻闹场,他在桌球室的这份工作,只怕是保不住了。
陆嫣知道,沈括其人心高气傲、手段狠绝,更是睚眦必报,这点钱就想买他一个不记恨,恐怕不现实。
她甚至都做好了准备,等沈括将钱重重甩在她脸上,然而……
沈括冷笑一声,将钱一张张整理折叠,揣进了胸前的上衣口袋。
世道艰辛,他在底层摸爬滚打多年,谁他妈还能跟钱过不去。
望着他渐渐消失在小巷夜色的萧索背影,陆嫣冲他挥了挥手,可惜他看不到。
华灯初上,娱乐街的各种歌舞厅也开始热闹起来。
陆嫣抱着膝盖,蹲在雨后湿漉漉的街头。
路边有小贩在卖烤串,她吸吸鼻子,肚子又开始打鼓了。
早知道不该这么老实,把钱全部给了沈括,现在她身无分文,晚饭又成了问题。
陆臻连带他那一帮兄弟,都被警察叔叔抓走了,她现在也不知道去哪儿找老爸。
陆嫣叹息着站起身,摸摸肚子,走进了离她最近的那间歌舞厅。
那时候的歌舞厅与现在的迪厅酒吧异曲同工,只是设施比较简陋,地上铺设拼花地板,天花板上装着一颗一颗的星星灯,旋转的玻璃球折射着五颜六色的光斑。
舞池边有卡座包间,摆放着折叠式桌椅,几个摇头电风扇懒洋洋地吹着。
人们在中间的舞池跳舞,不像现代酒吧里群魔蹦迪。
那时候跳舞,跳的是交谊舞。
陆嫣找到歌舞厅经理,问他有没有工作给自己做。
经理问她:“你会推销卖酒吗?”
陆嫣呆呆地摇了摇头。
“算账会不会。”
依旧摇头。
“那你会什么?”
“我唱歌可以。”
经理忙碌着招待客人,没空搭理她:“我们这里不缺唱歌的。”
陆嫣看着台上那个扭动着身子唱歌的女人,诚实地说:“我唱得比她好听。”
此言一出,经理回头打量她一眼,见她衣服脏兮兮的,一脸落魄的模样,他笑了:“别吹牛,莹莹是我们这里的专业歌手,你算哪根葱,能唱得比她好听?不自量力,走走走,别影响我工作。”
周围几个服务员脸上浮现轻蔑的神情,像看笑话一样看陆嫣——
“莹莹是我们这里最受欢迎的歌手,说自己唱得比她好听,这不是砸场子吗。”
“她就是吹牛皮吧。”
“真上台,怕是一个字都吐不出来了。”
陆嫣没理会他们的嘲讽,她一贯不爱与人争执。
她唱得比台上那女人好听,不是在说大话,她甜美的歌喉绝对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。
上一世,自她在直播视频中民谣弹唱一炮走红之后,就有不少经纪公司想签她,然而陆臻坚决反对。
为此甚至不惜关她禁闭。
陆嫣也和父亲闹过吵过,甚至绝食抗议,然而……陆臻态度坚决。
听梁亭叔叔说起过,父亲这般厌恶娱乐圈,似乎和自己母亲的死有关。
想到无数个长夜里,陆臻坐在沙发上抽烟的孤独背影,她终于不再和父亲吵闹了。
她放弃了自己的梦想,放弃了做最爱的事情。
重生2000年,或许是她重拾梦想的契机。
就在陆嫣陷入回忆之际,“这里最受欢迎的歌手”莹莹却出了点乱子,场子里有客人打断了她的演出——
“怎么翻来覆去都是这些歌啊,能不能有点新鲜的。”
“这些歌都听腻了,换点新的。”
莹莹被打断了演出,很不爽,皱眉望着他们:“你们要听什么呀。”
“唱点新鲜的呗。”
“这些都是歌单上的歌,要听新鲜的,你自己上来唱啊。”
此言一出,客人闹起来了:“你会不会说话啊!我们上来唱,要你干什么啊。”
莹莹平日里被捧惯了,是有脾气的主儿,当即撂话筒不干了:“爱听不听。”
眼看着场子就要乱起来了,经理急得宛如热锅上的蚂蚁,恍然看见陆嫣还没走,连忙把她叫过来:“你不是会唱歌吗,他们要听新歌,你能唱吗?”
新歌?那也太会了吧,她以前在直播里唱火过的每一首歌,放在现在来说,不都是新歌么。
“会啊,但你不是说我不自量力么。”
经理急切道:“哎呀,只要能救场,今晚佣金你随便开。”
若是换了从前,按着陆嫣的脾气,说不定挤兑挤兑这狗眼看人低的经理,但是现在她饿得不行了,索性直接上了台。
经理问她:“你要什么伴奏,都可以说。”
“不用,我要的伴奏你们没有。”
陆嫣回头,看到舞台上有一架钢琴,于是径直坐到了那架钢琴边,调了调音。
莹莹眼神带了些复杂的意味。
她是这里的台柱子,她要是撂挑子不唱,今晚这些人就别想跳舞了。
本来她是想等着他们求着她上台,却没想到,经理居然这么快就找到替补了,而且这个替补歌手,还会弹钢琴?
要知道,这个年代会弹钢琴的可不是普通人啊,钢琴是书香门第富家小姐的标配,可不是大街上随便拉个人来都会弹的!
陆嫣调好了音,很快便开嗓了,唱了几首比较擅长的情歌,场子里无论男女,所有人同时望向她。
歌的确是新歌,而且是她近年大爆网络平台的歌曲,传唱程度极广,深受年轻人喜欢。
而最重要的一点,这是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曲。
陆嫣嗓音清润动人,配合着钢琴轻快活泼的旋律,将歌舞厅的气氛掀上了高潮,从来没有这么热闹过。
沈括恰好路过歌舞厅大门,斜倚在门边,望着舞台正中间弹钢琴的女孩。
女孩脸上挂着甜美的微笑,唇畔带起两颗清甜的小酒窝,褐色的眼眸清澈,透着干净无邪的意味。
这样的眼神,他一看就知道,是没吃过苦头的富家乖乖女。只有自小被宠爱呵护着长大的女孩,眼里眉间才会有这般爽朗愉悦的神态。
不似他,即便是笑,都笼着一层虚伪的狡意。
沈括别开目光,低头点了根烟。
……
经理付给陆嫣三十块钱的出场费,对于这个吃一碗粉只要两三块钱的年代来说,三十块已经够她生活好几天了。
经理像是挖到宝了似的,相当兴奋,想让陆嫣来他们这里当歌手,价格随她开。
陆嫣回头望了望咬牙切齿心有不甘的莹莹,笑着拒绝了,只说有时间的话,可能会来这边兼职。
经理欣然同意,还说他们歌厅经常会有星探出没,如果陆嫣过来这边唱歌,以她天籁般的歌喉,肯定会被星探发掘。
总而言之,对她来说,现在最重要的是,找到她老爸!
陆嫣拿着钱,走到一家夜宵大排档,要了碗羊肉汤粉,呼噜呼噜地吃了起来。
她琢磨着,今天晚上还能去小旅馆凑合住一夜,不用露宿街头了。
算起来,这区区三十块钱,还是她挣得的人生第一桶金呢。
想到过去和闺密们去一次娱乐会所happy,随便刷卡都是四位数乃至五位数,每天过的是挥金如土的奢靡生活。
真是恍如隔世。
就在陆嫣忆甜思苦的当口,几辆摩托车轰隆隆地停在了夜宵大排档门口。
陆嫣眼睁睁看着她英俊伟岸的老爸从哈雷摩托车上下来,走到她的面前,护目头盔往桌上一搁,拎着裤子大大咧咧坐下来,叫了碗羊肉粉,只要羊肉不要粉。
“老子到处打听,总算找到你了。”
“爸!”
陆嫣感动至极,没想到陆臻居然能还能想到她,果然是亲生的!
陆臻掰着陆嫣的脸,左看看,右看看,又把她的刘海往上撸了撸,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,仔细打量着……
像,真像,真的太像他当年被人贩拐走的妹妹了,连这智障的眼神,都一模一样!
陆嫣眨眨眼:“爸,你看什么?”
陆臻拍拍她的脸:“来,告诉我,你叫什么,家里几口人,还记得小时候的事吗?”
陆嫣不明所以:“我叫陆嫣,家里只有我和爸爸,小时候就是我和爸爸一起生活。”
“你爸爸呢?”
“就是你啊。”
“……”
陆臻眼神有些复杂,似乎陷入了沉思,热腾腾的羊肉粉端上来他都没顾得上吃。
“你很有可能,是我多年前丢失的妹妹。”陆臻严肃地对她说:“我妹妹脑子不太好,是先天智障,我看你和她真的很像。”
陆嫣:……
她恍然想起来,她爸以前说过,他的确有个妹妹,也就是她的小姑姑。
有次陆臻带小姑一起去游乐场玩,结果小姑被人贩拐走,音讯全无。
小姑姑的丢失,让陆臻这么多年来一直处于极度的愧疚和自责中,甚至陆嫣出生以后,陆臻为了怀念亡妹,给她取了小姑姑的名字——陆嫣。
后来,陆嫣慢慢长大,全家人都说,她和年轻时的小姑姑越长越像了。
陆嫣曾经看过小姑泛黄的旧照片,她们真的长得很像,尤其是那秀气水灵的眉眼,如出一辙。
侄女长得像姑姑也是有的,尤其两个人处于年龄相仿的阶段,被认错也很正常。
原来陆臻真是把她错认成了自己的妹妹,这才马不停蹄地四处寻找她。
但是陆嫣不想将错就错,她必须得跟陆臻把话说明白。
“爸,我不是小姑姑,不是你的妹妹,我是陆嫣啊,是你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独生女。”
陆臻像看傻逼一样看着她,和梁庭有商有量道:“就是她了。”
“嗯,很像你妹妹。”
陆嫣深吸一口气,继续道:“虽然这样说可能会被当成智障或神经病,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,我20岁那年出车祸了,然后重生了,重生回现在。听起来很不可思议,但你相信我,我真的是你女儿啊!”
她一口气不停说完这一席话,然后期待地望向陆臻,然而,他只是伸出手揉了揉陆嫣的脑袋:“我妹妹的病好像更严重了。”
陆嫣见他不相信,快速思索着怎么向他证明,自己说的一切都是真的。
“对了,爸,我妈叫简瑶,你身边有一个叫简瑶的女生吗,她就是我妈妈呀!你很疼她的!”
陆臻和梁庭对视一眼,表示都没听过这个名字。
“老子有女朋友了,不是你说的那个人。”陆臻不满地说:“你这丫头,到底怎么回事,再说胡话我不管你了啊。”
陆嫣可怜兮兮看着他:“我没有讲胡话。”
梁庭指了指脑子:“你妹妹不是这里有毛病吗,她能讲明白什么,姑且你就暂时当她‘爸爸’,先把她弄回家,到时候做个亲子鉴定就真相大白了。还有,你家老陆不是想女儿都快想出毛病了吗,就算亲子鉴定不是,这么像你妹妹的女孩,留在家里养着,当个干女儿你家也不缺那口饭吃。”
陆嫣望着梁庭,愣愣地说:“梁庭叔叔,原来你年轻的时候就这么聪明啊!”
梁庭“叔叔”扯着嘴笑了笑,不好意思挠挠头:“谢了啊。”
陆嫣知道老爸至交好友梁庭叔叔是个高智商的男人,老爸后来和爷爷闹掰,脱离家庭独自出来闯荡,全靠了梁庭这个智囊军师帮他运筹帷幄,才让他顺风顺水地把公司做到世界五百强。
年少时的陆嫣很叛逆,经常和老爸在家里对着干,有一次陆臻骂她是废柴,于是她反击陆臻:你倾其一生不过都在向爷爷证明你不是废柴,有什么资格说我。
这句话把陆臻伤了好久好久。
后来梁庭告诉陆嫣,你错了,你爸爸当初毅然离开家,独自在外面闯荡,住过地下室,吃过白水泡盒饭,他倾其一生不是为了向任何人证明什么。
他想成为你妈妈和你这个小公主永远的靠山。
陆嫣情不自禁按住了陆臻的手。
总之,回来真是太好了。
能够重新见到少年时的老爸,真是太好了!
陆嫣再度看向陆臻,发现他的眼睛居然有些红。
不会是要和她抱头痛哭吧,陆嫣情绪都还没酝酿到位呢。
陆臻盯着小丫头看了许久,一言不发地拉着陆嫣走出了羊肉汤粉店,来到摩托车边。
找到失散多年的妹妹,他那因为极度自责而备受煎熬的心,终于放了下来。
“爸……你哭了吗?”
“老子没哭。”
陆臻说着揉了揉绯红的眼睛,将护目头盔戴在了陆嫣的脑袋上,拉着她上了自己的哈雷摩托车。
“跟我回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