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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是我二十年人生中最最重要的日子。因为今日,我就要嫁作他人妇了。

大多数女人出嫁时,心情都是激动雀跃的。但和她们不同的是,我此刻的心情十分复杂。

即将成为我丈夫的那个男人,是全球富豪榜上排名前十的地产大亨的长子,蓝宇煊。

嫁入这样的超级豪门,本是人人艳羡的事,是女人求之不得的福气。

但事实上,和他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,都避之惟恐不及。甚至,连家世普通的平民百姓,都不敢将女儿嫁给他当老婆。

原因无它,他是个瞎子。而且,还是个传闻中性格极其孤僻古怪的瞎子。

我仍记得那些市井小报八卦周刊,甚至给他起了“蓝胡子”的外号,用戏谑的笔触,将他描写成童话故事中“蓝胡子”一般富有却又残虐的怪人。

他离群索居,独居的宅子,是民国时期留下的祖宅。民国时东方洋风盛行,国内的商贾巨富都爱仿造欧式建筑的风格建造宅院。蓝家的祖宅也不例外,修得彷如欧洲古堡。

宅子本已空置近百年,打从他十七岁在一场事故中失去视力之后,便离开家人,搬入祖宅中。十多年来一步也不曾踏出,谢绝一切探视,终日与黑暗为伴。

这年久失修的祖宅为关于他的传说增添了一丝异域色彩。

传闻他住在电闪雷鸣黑云环绕的幽灵古堡中,方圆百里之内渺无人烟。没有人见过他如今究竟长成了哪般模样,也不明白他为何要避世隐居。

超凡显赫的家世本就让他显得与众不同,后来的反差,更使得他被世人的种种揣测涂抹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。

有人开始为他的避世寻找理由,说他在事故之后,不但失明,还毁了容,面目如同厉鬼,因此不便出来吓人。

甚至有人将近几年发生在附近的几起失踪案,也跟他联系到了一起。说他吸人血,啖人肉,甚至会在月圆之夜变异成狼人,跳下古堡的高墙,四处捕猎少年少女来打牙祭。

顶着这样荒唐的流言蜚语,自然没有一个姑娘敢靠近他。这也使得他拖到了三十岁都还未曾婚配嫁娶。

就在蓝家几乎对长子的婚配感到无望之时,原本也曾拒绝过相亲的白家,却忽然改了口。

白家的企业面临破产,急需庞大资金救急,于是才想到让独生女和蓝家联姻。

蓝家为了能早日抱上大孙子,便答应了白家的要求:只要白佳琪嫁给蓝宇煊,便无条件注入十亿资金至白家的企业。

红果果的卖女求荣的联姻协议。可以想像得到,以利益为饵嫁到婆家的儿媳妇,今后又怎会受到善待呢?

而我,即使知道这是一桩没有感情可言的利益联姻,却终于还是答应了成为蓝宇煊的妻子。

想到这里,不禁觉得心口堵得慌。重重的吐出一口浊气,我抬起头望着眼前牌子上“民政局”三个大字。

由于过度紧张,我已数日彻夜未眠。白伯父安慰我说:这是婚前综合症。

专业化妆师为我画上了精致的妆容,掩盖掉了浓重的黑眼圈,以及两颊的小雀斑。在造型师的指导下,又换上了精美轻巧的范思哲白色羽毛小礼服。

看着镜中的那个娇俏高贵的小美人,我惊讶得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自己。

突然想起《艺伎回忆录》中的台词:“她抹上浓妆,掩饰她的真面目。”镜中的我,不也正是如此吗?

平日的我,素面朝天,不事修饰,衣着朴素,甚至可以说是老土。不是我不想打扮,二十岁的女孩正值青春芳华,谁不想捯饬得漂漂亮亮的呢?

只是,每天都要早起送牛奶,晚上还要打零工赚生活费,艰难的维持着生计的我,没有钱,也没有时间去打扮。

而今天,怕是生平头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打扮了。

有句话说得没错:没有丑女人,只有懒女人。原来好好打扮起来,我还是很有潜力的。

白家为了表示对蓝家的诚意,特意带着我早早等在了民政局前。

再过十分钟,民政局才开门上班。

今天并非黄道吉日,因此早早来等候民政局开门领证的年轻情侣几乎没有。我,以及白家夫妇,成了唯一等候在此的人。

曾梦想着有一场梦幻婚礼,英俊的新郎牵着我的手走在绽放着星光的玻璃走道上。

但梦想越丰满,现实越骨感。

没有婚礼,没有盈门的宾客,甚至连一桌供亲朋好友欢庆的酒席也不摆。连婚期也只是随随便便拟定的,两家人好像都没有将这个婚事本身看得十分重要。

白氏要的,只是通过这场联姻换来蓝家的资金注入,将白氏企业从破产边缘拯救回来。而蓝家要的,也只是给这废材长子婚配,不至于在家族亲朋面前落个口舌罢了。

我的手心早已被汗水打湿,浑身上下仿佛蚂蚁爬一般的紧张得打颤。

差一点就要按照平常的习惯将汗往衣服上抹,但突然想起这身衣服如此昂贵,舍不得将它弄脏,于是只能任手上汗渍淋漓。

银灰色的宾利姗姗来迟。

车窗贴了膜,让人无法看到内部的景象。但我知道,车上坐着的人,正是蓝宇煊。

他的到来,令我的心脏疯狂的跳动起来,以致于整个身子都因为这剧烈的跳动而站立不稳。

身旁的白夫人注意到我的紧张,一把将我扶住,并小声的叮嘱了一句:“别忘了我教你的。”

我的呼吸都快要停止了,却还是努力的稳住身形,尽量不让情绪从脸上流露出来。

毕竟,现在我代表的可不是我自己这个无足轻重的小卒,而是白家的颜面。

副驾的门打了开来。

我紧张得呼吸骤停。

下车的人,穿着全套的黑色西服,脸上带着训练有素的面无表情。

我难以置信的揉了揉眼睛——这个相貌平平,脸上褶子多得能夹死苍蝇的男人,居然是蓝宇煊?不可能,这不可能啊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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