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后我就亲上去了。
带着像是要故意亵渎般的恶劣心思,我不仅亲了,我还把沈若枫亲的耳朵都红了。
他胸前起伏的厉害,整个人像是羞恼又像是压着极大的怒火。
他俨然没想到我那么大的胆子,而且以防他推开,我还用头发绳箍住了他的手腕。
亲了半晌,我流氓似的在他润红的唇上一点:「红点好看。」
沈若枫冷着眼看我,眼底除了震惊,便是毫不遮掩的厌恶。
嘴唇被他自己咬的死紧,耳尖是恼怒的红。
第一次见面,他讨厌我。
后来许是我追的攻势太猛,死缠烂打的功夫专克这种高岭之花的类型。
追到沈若枫后,我们在一起了。
在一起的第三个月,他性格依旧冷淡,不让我碰不让我摸,还管我这管我那,我和他提分手时只说了一句:「姐只是玩玩,你不识趣,没意思。」
我记得当时下着大雨,沈若枫在实验楼下等了我大半节课。
雨水淌过他苍白俊美的脸,他睫毛微颤,自嘲似地笑了一声道:「所以,招惹了我,觉得我无趣又不要我,对吗?」
他把我嘴上为了装酷抽的烟抽走,转身面无表情地走进了雨里。
所以后来,沈若枫恐怕是对我这种社会小太妹,社会小流氓产生了极大的心理阴影,以至于毕业后放弃高薪工作,选择入了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