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妙许卿言的小说原来爱意遍生荆棘
  • 沈妙许卿言的小说原来爱意遍生荆棘
  • 分类:其他类型
  • 作者:景仪
  • 更新:2024-11-28 10:36:00
  • 最新章节:第18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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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我的指尖都抠进了肉里。

话落,阳台处还清晰传来一阵鄙夷,“哼,天生当狗的料!”

而沈妙也没领我的情,眼底甚至划过鄙夷与怜悯,似乎对我的行径格外不屑。

“方廷琛!你没资格评价他!”

2.

沈妙喜欢看男人为她俯首陈臣的样子,所以她逼着许卿言服软。

而我的主动顺从,她只觉得食之无味。

难道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?

“哪怕你在沈妙身边伺候得再好,许卿言回来了,也得乖乖靠边,沈妙迟早会把你甩了。”

我正坐在角落百无聊赖,许卿言突然带着他的跟班过来挑衅。

对上他讥讽鄙夷的目光,我平静一笑。

“在沈总眼里,我不过是一条逗趣的狗,许先生深得沈总欢心,自然没那么容易插足,我在这祝二位百年好合、长长久久……”

最好永生永世锁死,一块赴黄泉!

许是我太过逆来顺受,许卿言也觉得无趣,瞬间又只剩我一个人。

令人惊讶的是,最后沈妙选择跟我离开。

坐上车,她仍旧心情不美。

我发现她用惯了的香薰都换成了许卿言喜欢的薄荷柑橘。

副驾驶甚至还摆起了她最忌讳的玩偶靠枕,足以见得沈妙待他多么用心。

而这些,是我和她在一起三年都没有过的待遇。

她的生活中甚至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我的痕迹。

可她无的放矢的爱意总是能精准释放到我的身上,正如那人所说,我是她最满意的一条狗。

譬如现在,她将无法在许卿言身上发泄的汹涌全都投入到了我的身上。

正行至高潮,我的胃突然刺痛,一个走神,沈妙顿时流露出不悦。

“方廷琛,走什么神?”

我捂着胃,垂眸道:“胃里不舒服。”

今天替许卿言承担怒火,不知道喝了多少杯烈酒,身体早就开始抗议了。

《沈妙许卿言的小说原来爱意遍生荆棘》精彩片段 ,我的指尖都抠进了肉里。

话落,阳台处还清晰传来一阵鄙夷,“哼,天生当狗的料!”

而沈妙也没领我的情,眼底甚至划过鄙夷与怜悯,似乎对我的行径格外不屑。

“方廷琛!你没资格评价他!”

2.

沈妙喜欢看男人为她俯首陈臣的样子,所以她逼着许卿言服软。

而我的主动顺从,她只觉得食之无味。

难道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区别?

“哪怕你在沈妙身边伺候得再好,许卿言回来了,也得乖乖靠边,沈妙迟早会把你甩了。”

我正坐在角落百无聊赖,许卿言突然带着他的跟班过来挑衅。

对上他讥讽鄙夷的目光,我平静一笑。

“在沈总眼里,我不过是一条逗趣的狗,许先生深得沈总欢心,自然没那么容易插足,我在这祝二位百年好合、长长久久……”

最好永生永世锁死,一块赴黄泉!

许是我太过逆来顺受,许卿言也觉得无趣,瞬间又只剩我一个人。

令人惊讶的是,最后沈妙选择跟我离开。

坐上车,她仍旧心情不美。

我发现她用惯了的香薰都换成了许卿言喜欢的薄荷柑橘。

副驾驶甚至还摆起了她最忌讳的玩偶靠枕,足以见得沈妙待他多么用心。

而这些,是我和她在一起三年都没有过的待遇。

她的生活中甚至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我的痕迹。

可她无的放矢的爱意总是能精准释放到我的身上,正如那人所说,我是她最满意的一条狗。

譬如现在,她将无法在许卿言身上发泄的汹涌全都投入到了我的身上。

正行至高潮,我的胃突然刺痛,一个走神,沈妙顿时流露出不悦。

“方廷琛,走什么神?”

我捂着胃,垂眸道:“胃里不舒服。”

今天替许卿言承担怒火,不知道喝了多少杯烈酒,身体早就开始抗议了。

“啧,扫兴。”

沈妙的不耐显而易见。

这时一通电话打来,是许卿言朋友,沈妙立马调转车头,紧张的不像话。

“酒喝多了?你们不知道他不能喝酒吗!”

“告诉他,我马上过来,他要是敢再喝,我就立马过来给他收尸!”

挂断电话,沈妙用三分钟的时间安排了医生,营养师,还有许卿言的经纪人,可以说是百般周到。

而我胃里还灼烧般的疼痛,一滴一滴汗顺着鬓角落下,沈妙视若无睹。

在一个荒芜的高速路口,她将我放下,带着施舍的口吻。

“回去记得吃药。”

“今天晚上别回公馆了,去铭海山庄好好休息,明天我再派人来接你。”

我痛成这副模样,她只是云淡风轻交代我要吃药,甚至还把我安排在了完全找不到地方治疗的山庄?

比起对待许卿言的面面俱到,我可怜的像个笑话。

看来那个她常住的公馆,从今天起要迎来新的男主人了。

“廷琛,我知道你会懂事的,对吗?”

为了补偿,她立即承诺要将一档上星的红色题材节目划给我,据我所知,那来之不易的机会本来是许卿言的。

“妙妙,路上小心。”

我当然会懂事,不然怎么能一点点捕获沈妙的心,为我弟弟报仇呢?

我要的,从来不是她贫瘠的爱。

至于许卿言,走着瞧吧。

3.

月明星稀,我徒步了二十公里走到通往人烟的大道,打上车的时候手机已经关机,选择回了我自己在南市打拼了三年的小家。

两室一厅,比起沈妙的豪宅简直挪不开腿。

主卧隔壁的小房间摆满了航天模型,正中央还有一个四四方方的遗像,少年笑得格外阳光。

“皓玉,他回来了。”

“杀害你的凶手,我会一个一个,送他们上路!”

我也是有弟弟的。

可就香水味道。

“妙妙,你怎么都不来看看我?你是不是也为了这个瞎子怪我了?”

沈妙语气很重,“许卿言,你有什么资格人身攻击他?你知不知道如果不是你那一踹,你根本没法平安上岸!可就是你这一脚,廷琛看不见了,他这一辈子都可能毁在你手上!”

许卿言却不以为然,“是他自己要下去给你摘藕的,又不是我逼的,再说了,他不是没死么?失明了还能治,又不是得了什么绝症,至于这么大惊小怪吗?”

“沈妙,他就是想博取你的同情心!想让你对他愧疚,好不跟他分手。”

许卿言的言语中满是不屑一顾,“我看,他这失明八成也是装的吧?哪里能这么凑巧!”

话落,沈妙沉默了。

我知道,她那敏感多疑的性格肯定又重现了,只要是许卿言开的口,她总会留有三分信任。

我蓦地拔掉了正在输液的针头,狼狈的起身,一边自嘲道:“沈妙,我说过我跟你在一起过已经很幸福了,我可以成全你们的。”

“你们也没必要专程来羞辱我一遭。”

“即便我以后永远只能靠着导盲犬生活,我也不需要你的施舍和同情!”

我太懂什么叫做以退为进了。

刹那间,我突然摔下床,仪器砸了一地。

护士们冲进来重新扶起我,不经意间,我手上的伤疤露出,格外狰狞。

“这是怎么回事?”沈妙紧张的拽住我。

许卿言嗤之以鼻,“你一个大男人不会还闹自杀吧?”

闻言,小乔哑着嗓子解释:“方老师知道沈总您身体不好,经常吃药,特别为您去很远的地方给您采摘药材,这都是这些年日积月累攒下来的伤痕。”

此言一出,即便我看不见,也能感受到沈妙的震撼。

她说话的声音都带着隐隐颤抖,“方廷琛,你怎么敢这么爱我?你怎么能对我这么好啊。”

许卿言顿时感受到危机,“沈妙,别忘了我跟你说的,这小,她只能救一个人!

可就因为沈妙一瞬间的神游,我被水涡迅速拖远。

许卿言借助我的身体用力一迈,一下就爬上了岸。

而我被他重力一击,整个人向后仰去,后脑勺狠狠砸向石块,当场就失去了全部意识。

最后,只听到沈妙撕心裂肺的一声呼喊,“方廷琛!”

6.

再醒来时,世界一片漆黑。

医生蜂拥而至,经解释才知,我因为大脑受到撞击,眼睛失明了,恢复的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五十。

沈妙紧紧握着我的手,“廷琛,我会治好你的,你不要害怕。”

所有人预想的崩溃痛苦我都没有,神色淡淡,反应极为平静,“沈妙,你先回公司吧,我想自己待会儿。”

沈妙猛的落下泪来,我能感受到那一滴滴泪珠砸在了我的手背。

“廷琛,你别意气用事生我气行吗?”

“我承认我那时候的确犹豫了,那是因为许卿言不会游泳,而你是能够自救的,我没想到他会那么莽撞直接伤害到你。”

“那时候村民们都已经快把救援物资搭建好了,我想着无论是先救谁,另一个都能很快得到帮助。”

“我没想到那泥潭卷人的速度那么快!我也没想到你会那么轻易被拖走……廷琛,你要相信我,我没想过松你的手。”

听着沈妙的哽咽和小心翼翼的解释,莫名的,我心中一阵舒畅。

亲身入局遍体鳞伤的痛苦似乎也在这一瞬间消散不少。

“沈妙,我不怪你。”

我空洞的瞳孔转向她的方向,“是我自己不小心。”

“那你别连名带姓的喊我好不好?”

沈妙把湿润的脸颊埋进我的掌心,头一次向我展示了她的脆弱,可惜我不能亲眼见证。

这时,小乔送了药膳过来,沈妙亲自接过,一点点喂我。

突然病房门被从外打开,许卿言大摇大摆的走进来,我看不清他,却能模糊闻到他身上骚气的,不可能。”

“如果你我有这样的血海深仇,你怎么还能……”

我接过她的话,笑得病态。

“怎么还能当狗似的舔着你?”

“怎么还能被你颐指气使,将你沈大总裁伺候的面面俱到?”

“呵,实话说,和你同床共枕的每一个晚上,我都觉得无比恶心!”

说完,沈妙流露出了痛苦的神色,扶着肚子瘫在了地上。

身下的毛毯一瞬间就弥漫出刺目的红,血腥气极重!

许卿言今天来的正是时候。

沈妙前几天摔了一跤,见了红,今天医生说她好的差不多了,如果继续调养,再落胎就难了。

现在拿掉孩子,是最好时机。

更重要的是。

今天,是弟弟皓玉的祭日。

我要用这个孩子的血来祭奠他!

“疼,好疼……”

“廷琛,这也是你的孩子,救救他。”

我静静的看着她,无动于衷。

甚至我在场,在场没有一个人敢上前帮忙。

一直等待她面容彻底失去血色,身下的血浸湿了整个毯子,我才缓缓开口。

“叫救护车。”

顺便,拨打了警局电话。

等沈妙被带走以后,我看了一眼手里准备的堕胎药。

……用不上了。

沈妙被彻查是必然的结果。

沈氏集团百年基业,即便不是她从中牟利,不走正途,可她视而不见,也依旧触犯了法律。

她被判刑,许卿言这个盟友也难辞其咎。

二人双双入狱。

在服刑期间,沈妙还曾打电话给我,请求我见她一面。

可那时候的我,早就已经离开了南市。

我带着弟弟皓玉的骨灰,准备去游历大江南北。

最后去朝圣之地,那个最为纯净的地方,去洗刷我身上的罪孽和肮脏。

希望来世,不要过的这么累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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