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几个男人不怀好意地凑近。

最前面的人已经抬手解开了领带,缠在手上。

“大小姐,我们也是听命行事,就算出了事也别怪我们......”

我不住后退,撞到了沙发上。

“是霍雨璇让你们来的吗?她为什么要这么做。”

“大小姐说什么,我们听不懂。”

几个人很谨慎,不管我怎么套话,都不愿意说出霍雨璇的名字。

“我们就是太喜欢大小姐了,想交流一下。”

最前面的人忽然抬手,我看到了他手里的瓶子。

眼睛猛地瞪大。

熟悉的味道扑面而来——上辈子他们说我是个活死人,没意思。

每次动我之前都会给我闻助兴的东西。

时间长了,抗药性不断增加。

他们从喷到灌到我嘴里,甚至直接注射。

导致我对这个药十分敏感,两辈子都忘不掉它的味道。

我捂住自己的鼻子不敢呼吸,可还是闻到了一点。

熟悉的炙热开始席卷全身,我忍不住颤抖。

手死死掐住自己的大腿,生怕自己露出破绽。

但那几个人已经看出来了,笑得愈发没了顾忌。

“大小姐, 你脖子都红了,还挺好看的。”

“不知道这么红的脖子是不是甜的?我都快忍不住了,你看我的裤子,都撑起来了......”

“你也太没出息了,光看脖子?我觉得再往下才是好风景呢。”

他们的笑声刺耳,动作更是让我心里不住发颤。

眼看着他们的衣服越来越少,曾经的记忆开始攻击我。

出了车祸之后,我高位截瘫。

只能躺在护理床上,二十四小时都要人照顾。

一向身体健康的霍雨璇,在我从医院被接回家里之后就病了。

急性白血病,必须用婴儿的脐带血救命。

“妈妈,对不起,是我太没用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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